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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者噩梦系列
今天再来一篇
我们以前说过,如果你有想法,没有执行力,那么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搞起来。
我们也知道,创业公司经常会遇到巨头和大公司的挑战,他们经常也会内部孵(shan)化(zhai)一些新兴的产品。这种挑战和竞争,平常心就好,你要知道,创业公司,你必须有一些自己的优势,是大公司学不来的。
但今天说的不是这些,今天说点比较扎心的,各个都有真实案例,当然,不敢点名,各自对号入座就好。
你创建了一个不错的项目,起步势头还好,投资人找你来了,说对你很有兴趣,相见恨晚,相谈甚欢,然后估值很合理,TS签的很痛快,你的运营数据,你的心得,经验,你的能力,你的运营秘笈,毫无保留的展示给对方。 然后,然后过了很久,没有下文了,你去询问,哎呀,这个真不好意思,公司决策调整,财务审计调整,什么这个那个的,反正,不投了。
这个,不投就不投吧,买卖不成人情在,继续干自己的事情吧。
突然,你发现某个竞争公司的产品大调整,跟你的模式,细节几乎一模一样,你的优点,秘笈人家全复制了,你交过的学费,踩过的坑人家全躲开了,查一下资料,果然,这个投资机构投的。
扎心不。
还有个类似的,把投资机构改为巨头,这种也常见,而且更残酷,你做个项目,小有成色,巨头的投资部门和业务合作部门来了,说对你的产品很有兴趣,考虑深度合作,战略投资,甚至收购什么的,让你感觉离小目标只一步之遥了。
然后,人家请你去公司做一些分享,讲讲项目,内部评估,这合理吧。
一开会,一屋子奇怪的人记笔记,你也不好意思问,这都什么部门的,看上去全是宅男宅妹,也不像对外合作的业务人员啊。
开会,要给人留好印象吧,各种运营技巧,各种产品特质,各种用户心得,你别说,来听会的这帮宅男宅妹还挺专业,专捡紧要的细节追问,你心里说,果然是巨头,比投资人专业多了,全是懂行的。
然后呢,然后又没下文了,大公司流程慢,你琢磨,等等吧,没准哪天就收到马云/化腾/东敏 的亲自邀请了呢。然后,你突然发现,人家巨头推出了几乎一模一样的产品和服务,而且直接流量资源就怼上去。
贼扎心了吧。
投资人,巨头的业务合作和投资部门,套创业者情报,这种行为其实真的挺常见的,当然,实话说,如果你说他们一上来都是套情报的,可能有些真的是冤枉的,但在决策过程中,其实很容易出现这个问题。
说几个决策中的思考方式
1、这个东西估值太贵了,我们投的那个谁谁谁,好像目标用户群差不多,给他们讲讲,看有没有机会。
2、这个东西挺简单么,我们自己也能做啊。
3、我们部门这么多人闲着,总要有点事情干吧,怎么能立个新项目搞点业绩出来,什么,裁人给公司省钱?拜托,我好歹是个总监/部门总经理/高级经理,今年好不容易争取这么多名额和预算,要是裁人明年我部门肯定缩编,啥时候我的职位才能再上一个台阶。
4、其实我挺想投的,真的,我就跟我们投的那谁提了一句,他说,哎,这东西我们能做啊,而且那个创业者,你不知道,以前怎样怎样,多么不好不好,你是我们股东,你肯定信得过我吧,然后,就不好意思喽。
总之,结果就是,你亲自,耐心而又专注的,把你自己产品的所有价值点,业务数据,以及各种你的运营心得,毫无保留的,告诉给你的竞争对手,而且,没有一点点的回报。
还不如开个网课好歹能赚点钱呢。
其实,以前我说过,别觉得点子有多值钱,创业者跟投资人神神秘秘的,什么都不肯说,这种不好,而且别人也没法帮你。有时候你的问题,困境,或者你根本思考不成熟的地方,别人有经验的,随便提醒一下,你就能省很多学费。
但,这种把人家忽悠过去,所有细节和心得全部照搬的,也的确让整个行业的交流氛围变坏。
我一直挺提倡分享交流,以前老说厦门帮那群人牛逼,为啥牛逼,经常一起沟通聊天喝茶,互相挑问题,互相敦促,谁踩过的坑,交过的学费,别人立即就能知道,所以起来的都特别快,弯路绕的少,但人家那种是,交流完了,学习心得和技能,转过头来,继续各做各自的生意。
但是这种偷师后就山寨一个直接怼你的,你说这对交流氛围,对创业者的心理伤害有多大。
那么今天说的这些,对创业者而言
1、该交流的当然还要交流,该去碰的还要去碰,点子不用那么神秘,执行力和团队能力很重要,这依然是需要强调的。
2、要有一点自己的核心竞争力,不能说几句话就被人学光的那种。
3、面对追根问底的投资人和巨头,要有所保留。
如果对方真的要投资你,要跟你合作,他们需要的是一些统计上的数据,业务分析;如果追问过于具体的产品细节,当然,有可能是验证你的数据是否注水,但也可能是为了准备山寨你的产品。
这里很难把握度,那么只说一点就是,有些非常核心的细节,确实没必要在未敲定投资前告诉对方。
签合同都不行,钱到帐(至少部分到帐)才可以。
4、学会背景调查,多了解相关公司,投资人的口碑和底细。
对巨头和投资人来说
1、有点格局
做大生意的人不要总琢磨着赚小便宜。
2、要点脸面
做长久的生意,别为了眼前的利益把名声搞臭。
昨天,微信赞赏iOS最终彻底下线,连折中方案也没有保存住。
我应该是写的不够清楚,有些评论会有一些误区,我统一解答一下。
1、凡是你的支付通过苹果的支付系统走的,都收30%。
通过其他支付,如支付宝,微信支付等走的,苹果是收不到的。
这个在业内属于熟知的常识,但可能非业内的朋友还不是很了解。
所以你使用产品的时候,支付只要说使用苹果账户支付的那个出现,就是收苹果税的地方。
据说 得到APP 也被迫 用苹果支付了。
2、如果微信妥协,让苹果来收30%会怎样?
这样成本并不是30%。
微信的赞赏,用户赞赏直接给作者,这个中间,其实对腾讯而言,并没有产生真实的财务收入和财务支出。(这个法律上是否严谨合理就不知道了,有懂法律的可以说说),也就是说,这个过程实际上腾讯并不需要承担额外的税务和财务成本。(如涉及银行接口,会存在一定财务成本,腾讯自己担了,当然你要提现的时候,腾讯还是要收千分之一的,算是部分弥补了这部分成本。)
但如果是苹果就不一样了。
苹果除了收取30%的佣金外,再给腾讯结算回来,这部分收入在腾讯算作公司收入,那么就要承担额外的税务和财务成本。而腾讯给作者发钱的时候,这部分属于作者的业务收入,也要承担额外的税务成本。
有兴趣的童鞋可以知乎上看一下关于二清的解释,具体这块我也不是很懂行。
所以如果微信妥协,成本绝对不是30%这么简单,大概45%甚至到50% 。
3、这个规则是否合理的问题。
其实苹果是最早开始有这样的模式,还是从iPod版权音乐开始,必须说苹果挺牛逼的,把数字版权音乐的市场激活了。但彼时,iPod本身是一个很牛逼的数字版权音乐分发渠道,也就是这个买路钱,对于版权方而言,是值得的,所以,直到现在,我们认为,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。
app store收佣金,也是这个理念的延续,你在我的市场发行产品,我是你的分发渠道,你通过我的用户赚钱,交买路钱,合情合理。
但问题来了,凭什么你认为,我的苹果手机用户,都是你带来的呢。
好吧,我罗嗦一下,实际上,有两种情况:
第一种是,用户因为使用了苹果手机,使用了app store,所以用了这个产品,对这个产品来说,苹果手机,app store是他的重要渠道。
第二种是,用户一直是这个产品的用户,只是现在,用户用了苹果手机,用app store,没的选择,只能从你这里下,对这个产品来说,苹果只是一台终端,而非渠道。
我们知道,微信是第二种,其实不只微信,amazon也是。
所以amazon和苹果就数字版权这块也是非常不愉快,最后旗下数字版权分发产品,硬是在iOS 不开支付,让用户去其他渠道付款。(实际上,如果是中小开发商,敢这样做,一旦被发现,也会被苹果强制下架,这样的案例已经很多起了,所以这样做不被下架,已经是amazon的特权了)
我知道有人说,微信也垄断,腾讯税也不少;我知道有人说,如果不是苹果,中国公司肯定更黑。
你说的都对,但这是两码事。
别学某政府,你说个啥不好,发言人就说,那谁谁谁也有问题。
这是两码事,逻辑硬伤。